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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禅者解读外遇

2008-05-01 17:16:00 来源:书摘 林谷芳  我有话说

外遇的“自然”属性与文化观照

提起异性朋友,相关的一个话题就不得不提,它正是许多人关心、害怕,又感兴趣的“外遇”问题。

从人性的基础出发,“外遇”其实是个最“自然”

不过的现象。因为,人的伴侣、配偶再如何慎选,总难免囿于一时一地的决定。这个决定,有妥协性的――虽不满意但可接受;有冲动性的――因特殊情境而选择;有“所知障”的――自以为需要的正是这种类型。而即使不受限于这几种,也不保证不会有更理想的对象在将来出现。追求,既有其开放的本质,外遇当然也就如影随形地跟来,因此,赞成顺性而为的人,自然会认为不须替外遇扣上不道德的帽子,反而会认为批判外遇是不道德的。

外遇是否该批判,其实是个文化问题,而几乎所有文化,对它都有一定的制约。究其原因,则因它会动摇社会根本。因为,人际关系的紧张、下一代的定位与教育问题都将随之而来,而个人,也常夹在这顺性与逆性之间,彷徨、焦虑、左右为难。

当然,现代社会开放了,外遇问题来自社会的压力已少了许多,但它对个人的困扰却不曾稍减,因为,个人意识的抬头虽使它免于过多制式的批判,但相对的,传统社会中受压抑的一方――通常是女性,就更不甘沦为情感的牺牲者,新一层的紧张于焉诞生。谈起外遇,那个又欣羡、又害怕的情结也就始终如一。

其实,每个时代对外遇的态度固有其主调,但外遇在任何时空却从来就不只是一种类型,而在个人生命的感受、成长上,也必得分清不同性质的外遇――而非制式的社会反应,才能真正面对生命的这个困境。

人的感情是复杂的,每个外遇正像每个家庭,都可以说是一个个案。而所谓“个案”,就是“清官难断”之事,“解铃还须系铃人”,在外遇上更是如此,别人帮不上忙,只能依赖当事者的观照。不过,外遇固属一个个不同的个案,我们多少也能以几种坐标来试图掌握它。

在观照外遇上,可以从下面几个点来切入,这几个点是时间、层次、公平与善后。

不同人生阶段的外遇

禅者常有“识得时间的奥秘,即是大悟的人”的拈提,而过去中国也有“圣之时者”的说法。时间,的确是我们穿透虚相、掌握真实的一个关键。

任何事物不离时间的制约,因此佛法说“生住异灭”、说“成住坏空”,而缘起法的观照也即在时间,世间的事物缘起缘灭,两性的情感更是如此,所以我们一再提及,“爱情的缘起性最强”。

缘起性强的事物最经不起时间的磨洗。因此外遇或移情别恋,与恋爱、婚姻之间,也必然是孪生的关系,谈恋爱即得谈移情,谈婚姻即须谈外遇。而外遇的观照,更必得先由时间的坐标切入。

外遇可以有各种不同形式,更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。少年十五二十时,年少轻狂,还谈不上多少外遇。但四十岁之前,虽曰青壮年,那颗心其实与少年一般,还没有定下来,外遇就随时可能发生。四五十岁,生命已到转折成熟的阶段,按理说,可以免于外遇,但实情却是慌于老去,总想把握住最后的一线青春。而六十以上,返老还童,在感情路上虽常无力作怪,但容易为境所转,也并不逊于少年――只不过这时愿意与其外遇的人可就少了。

虽然每个时期都可能有外遇,但外遇在每个时期所代表的意义却各有不同,自我反省及处理方式也须有所差异。

二三十岁的外遇,一因性未定,一因理想高,对现有婚姻原容易后悔,因此外遇的情形轰轰烈烈,往往一下子就结束了一段婚姻,其结果也常形成模式,“再换一次就会找到理想对象”的人还真不少。在这时期的观照,或者可多想想自己“从自以为是到后悔”的前例。事缓则圆,“少时戒之在色”,其实不必怕外遇,但就怕外遇变成行为模式、人格特质,到时害人害己,一生都没完没了。

中、壮年的外遇多夹杂在矛盾的情境中发生。一方面事业家庭有成,另方面生活平淡反复;一方面意气昂扬,另方面又感觉到岁月不饶人。外遇在此时,常有着“能让生命一亮”的功能,这时的当事人处理外遇虽较前期稳重,但万一无以收拾,伤害也特别深。

老年的外遇,比其他时候不可能,许多黄昏之恋带有唯美的色彩,但更多时候,位尊权高的男人所遇到的不是“外遇”,而是攀附权势,想把握住些什么的企图。“老来戒之在得”,这个警讯用在此一样管用。

不同的时期,通常有不同的动机,了解动机,问题的解决就较为容易。

以未来的“现实”来取代目前的“现实”,行吗?

外遇可以发生在成人的任何年龄,而彼此间的年龄组合也可以有各种类型,年纪相差太大的外遇,总难免于绝对的唯美或绝对的现实,然而,年纪相仿的又是如何?

二三十岁时的外遇,只能说是另一种选择,这种选择与“前一次”的选择相比,不见得更清楚、更合理,这时,年长者或同侪也许都能着力。好在,现在大家观念开放了,好聚好散,彼此的伤害相对较小,较大的顾虑是孩子的成长,以及外遇会不会形成一种“行为模式”。

人过中年以后的同年龄外遇,与二三十岁不同,自己想要的愈来愈清楚,遇到一个同年龄又让自己动心的异性,常不是完全惑于激情、眩于青春,而是有较多的相知。这种外遇,坦白说,作为“智者”的另一半,在痛苦之外,恐怕还得从缘起缘灭中观照彼此的离合。而外人在遗憾之余,也就只能从“非此不可吗?”来为当事者的思虑抉择补强。

“非此不可吗?”在当事者而言,通常没有第二个答案,然而,这正是痛苦的缘起,断见我执,在追求幸福之际,就让生命丧失了空间,脱离了美感。

生命中的抉择总充满了有限与无奈,婚姻亦然,选的时候,或因年少无知、或因一时冲动、或缘父母之命、或凭媒妁之言,人当然可以为此决定后悔。然而,后悔通常来自了解,来自一种几乎没有距离的了解――从牙膏怎么挤、厕所怎么上,到面子里子如何摆,性与日常如何调和种种,于是幻象破灭,悔不当初。

人过中年后,这种悔不当初会较年少轻狂时为少,但也就是阅历加深,牵扯更多,更需要生命的一种美感空间,来补足现实的平庸。而此时,如果只以追求另一个“现实”来摆脱目前的这一个“现实”,坦白说,并不能真正地超越现实。

“非此不可吗?”正是在这种两相权衡下产生的问题。然而,“权衡”是理性、是客观比较的字眼,当事者通常很难“权衡”。也因此,平时就让自己的人生带点朦胧美感就很重要,如此,有了“距离”,旧爱也就比较不会成其为“旧爱”。

谈到美感,就非得提到艺术,艺术在一定意义下即是现实的抽离。可惜的是,艺术家通常只在艺术品中抽离现实,真遇到感情之事,往往溺得更深。中国人以前强调“道艺一体”,禅说“道在日常功用间”,在这里,只有以生命为一大艺术来参,来创造,才可能得到真正的超越。

想想“如何善后”

有一句话说“不怕念起,就怕觉迟”,人不可能无过,关键是在你是否及早觉察,觉察得早,在客观错误没铸成前就能消弭于无形,觉察得晚,则只能活在懊悔之中,而在外遇,这种觉察恐怕要比美感的超越来得重要。

坦白说,一辈子只钟情于一个异性,几乎是违逆人性的,然而会不会导致外遇,则又是另一层次的事。

所谓美感的超越,指的是对喜欢的事物保持距离,因为只有这样,才不致因落于现实而形象破灭;此外,更指在自己的“有所不为”中,“享受”或“观照”生命的“残缺”与“悲怆”,在这种情形下,生命就另有一种割舍的成就感,就较不会自陷于现实。而这两种超越,前者恐怕得建基于经验的教训,后者则虽非一定到达悟者的境地,却已有其浓烈的人生艺术观照。

美感的超越,牵涉到生命境界的提升,对寻常人较难,而提醒可能会出现的懊悔对一般人就比较亲切。外遇之所以会让人不堪承受,正因为生命中所谓的“善后”很少有比“外遇的善后”更麻烦的,因为一来两造都难以避免一定程度的嗔恨,二来这也关系到“道德”判定的问题,三来更头痛的是,彼此的孩子要怎么办?

外遇的当事者,往往是一方执迷、一方愤怒,要理性处理“危机”,几乎不太可能,因此,所做的决定常又形成彼此的二度伤害,有些则终其一生都难以复元。

伤害最严重的是对人的“信任”。外遇的发生往往与当事人平时的人格形象没有必然关系,但外遇又必然牵涉到道德的认定,因此,一旦发生,对道德的颠覆性就特别大,许多受害人从此对异性,乃至其他人也都会丧失信心。

外遇的伤害往往是两边的,许多外遇者对“元配”还说不上完全无情无义,这里常有对自己的谴责,而外人所给予外遇者不道德的认定,不仅造成现实的一定压力,影响所及,也往往变成下一次分手的主因。

当然,外遇麻烦的还不在自己,因为上述的影响一样会出现在儿女身上。当事者双方还可好聚好散,甚至反目成仇,孩子却不可能如此,而即便不谈孩子“本身”感受到的伤害,就只孩子的受创看在当事人眼里,恐怕也是种折磨。

总之,除非双方都能有一定的超越,除非原本就是露水鸳鸯,在一般情形下,外遇几乎都是难以“善”后的,我们平时就该作如是想。

 (摘自《一个禅者眼中的男女》,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,定价22.00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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